出處:國語日報/臺北報導/記者楊蕙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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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交通部統計,近年來每年都有近萬名十二歲以下兒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傷,甚至死亡。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,兒童發生交通事故有百分之十五是因為「過馬路」而受傷,建議改善「小綠人」愈走愈快的交通號誌。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,近三年十二歲以下兒童有兩萬八千五百一十九人因交通事故傷亡,其中四千三百三十八人是在過馬路時遇到事故,約占百分之十五。
一一○年發生七十八件、受傷七十七人,占整體十二歲以下兒童所有交通事故比率的百分之十八。值得注意的是,六成是因為「過馬路」造成車禍事故,其中又有七成是因為奔跑。
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兒童,擅自穿越車道,或於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,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戲等,阻礙交通。
臺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代理組長王雅佩呼籲家有幼兒的家長,外出時可善用道路環境,藉機教育孩子,培養交通安全知識;不可在馬路對面喊孩子,避免孩子突然衝過車道而發生意外;親子一起過馬路時,應牽著孩子手腕,走在孩子與車輛之間,讓孩子遠離車輛。
林月琴呼籲改善「小綠人」愈走愈快的交通號誌。也提醒家長,到學校接孩子時,不要在馬路對面等待,免得孩子急著衝向父母。另外,林月琴指出,家長應提醒孩子,紅燈在路口等待穿越馬路時,應在轉角處退後三大步等待,或等轉彎車通過後再穿越;綠燈後,先左看右看確認沒有來車,再舉手走斑馬線穿越馬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