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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資培育修法先檢定後實習 2017-02-03
師資培育修法先檢定後實習

中廣新聞網 – 2017年1月12日下午2:56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師資培育法」修法草案,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,這次修法將教師資格改為「先檢定後實習」,實習人數也可從每年8千人降為5千人,
讓中小學能給予更完整指導。另外,如果至院前往偏鄉或海外僑校擔任代理教師2年,就可以折抵半年的實習經歷。(李人岳報導)
行政院會12日通過「師資培育法」修法草案,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說,為了順應時代潮流,將師資培育的目標,調整為著重以學生學習為中心,加強尊重多元差異、社會關懷和國際視野。對於提供師資培育課程的大學,也開放各大學可修訂具有自己特色的課程,以建構有自身特色的師資方向。
蔡清華說,這次修法也將教師資格改為「先檢定後實習」,實習人數也從每年8千人降為5千人。蔡清華:『先檢定後實習,實習的學生人數預計從目前的8千人降為5千人,中小學接受實習的學生人數減少,也可以給這些學生更多更完整的指導。』
另外,通過資格考試者如果志願前往偏遠地區或海外僑校擔任代理教師、幼兒園代理人員2年,就可以折抵半年的教育實習。修法條文也訂有過渡條款,對於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者,可以在10年內選擇舊制的規範歷程;目前還在接受教育課程者,也可在6年內選擇舊制實習。
 


出處:中廣新聞網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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